【其它/多主题】2025年10月全球市场准入资讯
来源: 华检检测 / 日期: 2025-12-09 / 浏览: 3080次
● China 中国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试行)》的公告
为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试行)》(CNCA-C09-02:2025) (以下称新版规则)。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新版规则自2025年8月15日起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 不再适用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二、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新版规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三、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 China 中国
中国就电动轻便摩托车锂离子电池的安全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法规草案] 中国就电动轻便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安全要求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使用的电池单元、电池组或系统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轻便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使用的锂离子电池。
● China Taiwan 中国台湾
台湾发布道路车辆驱动二次锂电池组法定检验要求提案
[法规草案]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将自2027年7月1日起,对「道路车辆动力用二次锂电池组」(限四轮以上车辆且容量100kWh以下) 实施输入与国产商品检验,依CNS 16160:112版标准,检验方式采型式认可逐批检验或验证登录双轨并行。证书效期3年,已具自愿性验证可转用型式试验报告;另与交通部车辆安全检测重迭者不再重复检验。相关程序包括技术文件提交、试验室检测、费用规范及检验标识使用等,审查时程为14个工作天。
● India 印度
MNRE推迟容量超过200kW的SPV逆变器的实施时间至2026年6月30日
MNRE将《2025年太阳能系统、设备和零组件产品控制令》针对容量超过200kW(即>200kW)的SPV逆变器的实施推迟至2026年6月30日或另行通知 (以较早者为准)。
● India 印度
BIS发布LED module的 IS 16103 (Part 1):2025/IEC 62031:2018 标准升级执行指南
BIS发布CRS中LED module的 IS 16103 (Part 1):2025/IEC 62031:2018 标准升级执行指南,用以取代 IS 16103 (Part 1):2012 标准 。两个标准的并行实施期限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 ,用在此日期之后,旧版标准将被撤销 。
● India 印度
印度发布关于高度专业化设备 (HSE) 安全认证的通知
印度发布了关于高度专业化设备 (HSE) 安全认证的通知。对于已获得 TEC 颁发的临时 ER 证书的 HSE,申请人可以通过将 ER 升级为 ER+ITSAR 流程并选择临时证书类型来申请临时安全证书。对于同时需要 ER 临时证书和 ITSAR 临时证书的 HSE 设备,申请人可以根据 ER+ITSAR 的重新申请类别提交临时证书申请。在这两种情况下,申请人都必须向相应的 ITSAR 提交 SDoC。临时证书的有效期为 2 年,或以 ER 临时证书的有效期为准 (以较短者为准)。
● China Taiwan 中国台湾
台湾发布手持式电动工具法定检验要求修正案提案
[法规草案]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修正「应施检验电动手工具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本次修正主要针对电动手工具商品的检验标准进行调整,并将部分原本不在检验范围内的充电式商品纳入 。
修正后的检验标准将分阶段实施:第 1 到 7 项商品的新标准自202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而第 8 到 19 项商品的新标准则自2028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此外,新增列检的充电式商品也将分别从这两个日期开始实施检验 。
对于已取得证书的业者,必须在指定期限内 (第 1-7 项: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第 8-19 项: 2028 年 6 月 30 日前) 持符合新标准的试验报告与技术文件申请换发证书,逾期未完成者,证书将会被废止 。新申请者可依新标准提出申请,证书效期为三年 。所有相关商品都必须依据 CNS 15663 标准标示其限用物质的含有情况,并在商品本体或包装上标示商品检验标识。